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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第一案:如果人脸信息被滥用,每个人都将成行走的二维码

2019-11-15 | |  86 |   0

原标题:人脸识别第一案:如果人脸信息被滥用,每个人都将成行走的二维码

来源:今日头条       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6756237685368553996/


前不久,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收到了来自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一条短信,提示他的动物园年卡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将无法正常使用。郭兵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10月28日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当地法院目前已经决定正式受理此案。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由合同违约引起的诉讼——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单方面增加限制性条款,导致郭兵持有的动物园年卡无法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不过,因为涉及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边界,此次诉讼被外界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并因此备受关注。


面对记者,郭兵表示“起诉主要不是为了补偿经济损失,是对目前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一种斗争吧。”正因为如此,郭兵提起的不是违约诉讼,而是侵权诉讼。


郭兵认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他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采用人脸识别技术是否“合法、正当、必要”,这是郭兵想要追问的内容,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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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社会治安和公共服务的诸多领域。10月29日,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负责人在“2019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展论坛”上透露,北京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乘客分类安检。


无独有偶,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新近出台的《高水平打造交通公共服务“浙里畅行”品牌行动方案(2019-2021)》中提出,在火车站、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场所,推广进站人脸识别等智慧安检模式。


与这些相对应的是,近日,四川一女子在浙江一火车站乘车时,无法通过闸机人脸识别系统,警方检查发现,该女子为越狱逃亡20多年的服刑人员。


如果说人脸识别技术在上述场景中的应用,主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那么,当经营机构理直气壮推行人脸识别技术的时候,不得不让人表示疑虑和警惕——商业运用的边界在哪里?个人隐私和权益是否会因此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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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郭兵的疑虑,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颇不以为然:“指纹也是你的信息,你办年卡的时候,身份证也留了,电话也留了,这些也是你的信息呀。”


这样的解释看似不无道理,实际上却混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同为生物特征识别,人脸识别与指纹识别的最大差别在于不易被察觉。


简单说,进行指纹识别必须经当事人确认和配合,但人脸识别则完全可以在当事人浑然不觉的前提下完成。


在人脸识别技术本身并不成熟的当下,如果人脸识别被大规模应用于商业领域,无疑会令人感到惶恐不安。与指纹信息不同,人脸信息时刻暴露在明处,如果人脸信息被泄露和滥用,将意味着个人合法权益随时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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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物特征识别领域甚至人工智能领域最困难的研究课题之一,人脸识别的困难体现在两个方面:不同人脸的相似性,同一人脸的易变性。前者是指,不同的人可能拥有高度近似的脸;后者是指,同一个人的脸可能因光照条件、年龄变化甚至发型改变而呈现出不同。


正因为如此,职能部门在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时更多是作为一种参考和辅助。如今,人脸识别技术正在大范围应用于消费支付领域,看似简便快捷的背后,其自身隐藏的巨大消费风险不得不防范,这既是郭兵发起诉讼的背景,也是公众对“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格外关注的原因所在。


8月底,AI换脸应用“ZAO”一度刷爆了朋友圈,但却很快因操作技术门槛低,采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未获用户明示同意、存在数据泄露或滥用风险等原因被迫下架。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换脸APP,见证了公共安全意识与权利意识的觉醒——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大家越来越珍惜自己的“脸面”,这不仅关乎个人隐私与权益,同时也关乎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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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业领域中的人脸识别技术推而广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思,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使用边界,即使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也不应该轻易将个人权益置于险境。


身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与日俱增的风险和考验。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欧美一些国家已尝试立法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


谁能收集人脸信息,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对信息进行妥善管理……以“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为切入点,不仅希望此次个案能得到妥善解决,更希望相关部门能以案说法,为方兴未艾的人脸识别技术划定一个明确的法律边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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